燃气安全知识
山东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工作情况
本站    2024/12/4 14:13:29    3325   
                                        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2日

11月29日,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全省2024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部署推进视频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年度燃气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 ,部署下步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晓滨通报近期省级暗访情况,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颖同志出席会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作工作部署,济宁、日照、东营3市作典型发言,省应急厅副厅长彭爱田主持会议.现将任海涛书记的讲话予以印发,各市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在全省2024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部署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24年11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对年度燃气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 ,部署下步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刚才,爱田同志通报了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有关情况,晓滨同志通报了近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省级暗访情况,济宁、日照、东营3市作了典型发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作了工作部署,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决策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率先在全国部署开展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决心之坚定、行动之迅速、措施之务实,前所未有、力度空前.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体系推进、夯实基础,扎实开展“十大攻坚行动” ,燃气安全治理进入新的阶段.对各地来讲,如果年初省级暗访比作是一次“开学摸底考” ,那么这次就是年终“期末摸底考”.这次省级暗访情况与大家平时了解掌握的基本一致,能够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各地工作情况.总体感到,经过各级8个多月共同努力成效比较显著,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任重道远.

       讲“成效比较显著” ,主要是基于以下4个方面:一是问题隐患大幅减少.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所有管道和厂站设施进行全覆盖、起底式排查整治,各级共发现整改重大隐患257个.今年以来未发生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燃气用户端等事故同比下降19%,重大隐患数量较年初暗访减少68%.二是本质安全实现整体跃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20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2亿元,完成更新改造管道2497公里,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3256万元,建设燃气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94%以上的燃气用户使用金属软管,98%以上的燃气非居民用户安装泄漏报警装置,燃气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得到广泛应用.三是安全生产关键制度落实更加规范.管道燃气企业巡线检漏、入户安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落实,全面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统一配送+随瓶安检+信息化监管”新模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有了质的提高.四是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体系重塑.各级建立燃气安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分工.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整合率23.4%,.省级编印6项规范工作指引,实施燃气企业 ABCD 分级评价,政府和部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讲“形势不容乐观” ,主要在于我省燃气行业点多、线长、量大、面广,管网里程、用户数量均在全国前列,安全管理压力大.这次暗访,包括最近国务院安委会检查,依然发现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液化气企业统一配送、随瓶安检不落实不到位,管道燃气企业巡线检漏、入户安检制度落实不严格,厂站设施发现重大隐患相对较多,销售使用不合格“瓶、管、灶、阀”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发现“黑气贩”问题线索,燃气行业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够平衡,反映了个别地方排查整治还有盲区死角,专项治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对通报的问题,大家要高度重视,切实引以为戒,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讲“工作任重道远” ,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工作还处在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整体上看,全省年度“十大攻坚”落实了七至八成的目标任务,这七至八成中又仅有七至八成落实比较好,个别市、县(市、区)甚至落实不到一半,存在大量问题和盲区死角.从当前存在的问题看,都是“硬骨头” ,需要下更大功夫,采取更加管用措施加以解决.这种情况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攻坚克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问题有反复不松手,努力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11月以来,省委常委会连续3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妥善处理重点领域风险,守好守牢安全底线.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27日,邓云锋副省长在听取住建领域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后,对燃气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我围绕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 ,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攻坚工作,讲八个方面具体意见.
      一、坚持务期必成,圆满完成年度更新改造任务.住建部要求,对已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2024年要全面开工改造,特别对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要求12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我省今年56个中央资金支持项目,还有5个项目尚未开工.下步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确保应改尽改.各地对目前尚未开工的5个项目,要采取管用措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12月底前全部开工.对前期省级下达支持资金的11个项目,要按照计划限期开工.对新排查出的“带病运行”管道,要迅即组织整改,严防发生事故,并及时列入更新改造计划.二是严格专款专用.今年以来,部分省份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资金管理混乱问题,被国家督查通报,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地要切实引以为戒,认真履行中央资金监管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切实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套取、擅自变更用途等问题.三是加强项目管理.下步,住建部将利用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每月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各地要及时录入系统相关信息,动态掌握进展情况,切实强化项目全要素、全周期管理.要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建设安全规范、质量过硬.
      二、坚持扭住关键,切实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信息化是规范化的重要平台和支撑,只有信息化和规范化共同发力,才能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方面,必须限期完成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解决人的不确定、不可靠性问题,是燃气安全长效机制重要支撑,也是我省这轮专项治理重点攻坚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仍有百分之二十多的企业尚未建立信息系统,已建成的也部分存在功能不完善、信息录入不及时、运用不全面等方面问题.这次,在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追加预算支持省级燃气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各地要切实认清智慧燃气系统对燃气安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切实把这项管用措施、关键一招落到实处.12月30日前,各地要区分市级监管、县级监管和企业监测三种平台类型,围绕自行建设或使用全省一体化平台两种技术路径,制定建设具体方案,明确实施技术路径.12月底前,全省所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非列入整合的液化石油气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确保所有企业安全运行数据暴露在监管系统“聚光灯”下.对限期没有完成系统建设运行的企业,省工作专班将通报、约谈地方政府.另一方面,加快规模化整合规范.今年“十大攻坚行动”明确60%以上市县实现规模化整合,现在全省有75%的县(市、区、功能区)已经完成,但具体到城市,还有青岛、菏泽2市没有达到60%的目标.部分待整合的“小、散、弱”燃气企业安全隐患多,问题隐患较为突出.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健全“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保留、整改、清理“三个一批”措施,加快推进“小、散、弱”企业规模化整合,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整合计划.要加强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培训,12月份省级要组织燃气安全专题研修班,各地要用好省级培训成果,通过上下联动,把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培训一遍.要认真落实城燃企业实施 ABCD 四级差异化管理,12月底前,县级以上燃气管理部门要将评级结果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评定为 D 级的企业要限期关停整改.
       三、坚持重点突破,不断加强燃气厂站安全管理.国务院安委办这次检查发现燃气厂站问题相对较多,刚才爱田同志也进行了通报.省级第三方暗访发现,燃气厂站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比较集中,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整改类似问题隐患.一是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本次暗访除济南、济宁、日照、滨州4市未发现企业厂站有重大隐患外,其他12市均发现了重大隐患.各地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扎实开展燃气厂站重大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12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聘请专业团队、专家力量实施诊断式检查,并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确保检查一个厂站、托底一个厂站.二是严肃处理重大隐患.对国务院安委办巡视和省级暗访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线索,各地要进一步核查认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对企业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落实“一案双罚” ,按有关规定启动责任倒查机制.12月底前,各地将追责问责处理情况向同级安委办和省专班“双报告” ,典型案例处理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最近检查发现,个别地方企业体量规模并不小、效益也不差,去年还有惨痛教训,但依然舍不得花钱配齐配强人员、设备,舍不得采用先进管用的新技术装备,这样的企业出事是必然、不出事是偶然,当地政府已对该企业开出百万元罚单并督促整改.各地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该投入的必须投入,12月底前,各燃气经营企业务必按规定配足配齐巡线检漏等安全设备设施,充实三类人员力量,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实施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随瓶安检.全国专班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要推行统一配送、随瓶安检,我省深化提出“统一配送+随瓶安检+信息化监管”管理模式,这是彻底消除瓶装燃气用气隐患的治本之策,是硬指标、硬任务.12月底前,各市、县(市、区)务必全面落实到位,不落实的省专班要通

报、约谈地方政府.一是全面落实统一配送.前期专班调度各地统一配送进展情况,多数地方均报告落实了统一配送,但从大数据来看,一个送气工平均每天可配送50瓶,据此测算各地送气工人数配备情况,发现不少地方差距较大.下步,各地要按照统一配送工作量配齐送气工,12月30日前,督促企业全部按标准配备人员和相关装备。二是从严开展随瓶安检.随瓶安检务必在液化气企业信息系统中上传至少包括管、灶、阀、用气环境以及检漏的5张清晰定位照片.燃气经营企业要安排人员进行照片审核,坚决防止和纠正安检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等问题。三是加快推进用户自有气瓶回收.暗访发现,有的用户家中有不少自有闲置气瓶,这些气瓶基本没有定期检验,正规企业不会对其充气利用,如果置之不理可能成为“黑气贩”的“黑气瓶” ,老百姓也希望政府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当前,济南、潍坊、东营、聊城、济宁等地已经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各地要积极学习借鉴,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对本经营区域内用户自有气瓶开展回收工作,通过置换、报废等方式进行分类回收处置,12月底前实现在用气瓶生产、充装、检验等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

        五、坚持精细管理,严格落实管道天然气巡线检漏、入户安检制度.管道和用户是管道燃气问题风险最为集中的地方,同时也是日常隐患排查难度最大、任务最重的环节,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往往最严重.管道天然气巡线检漏、入户安检,必须坚持高精度、高频次、高效率,以专业化检测织密燃气安全防护网.一是建立健全巡线检漏制度.全省有21万余公里天然气管道、2600万管道天然气用户,管道天然气安全是城镇燃气安全的“基本盘” ,各地在落实巡线检漏、入户安检上决不允许有丝毫纰漏.12月30日前,各地要组织燃气企业学习«山东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巡线检漏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并督促所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照不低于省级巡线检漏工作指引规定的内容和周期,制定本企业巡线检漏工作规范.二是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据调度反馈,全省管道天然气企业平均入户安检次数,居民用户为0.93次、非居民用户为2.3次、农村居民用户为1.5次,均低于规定的1年1次、3次、2次要求.各地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实施入户安检对连续3次到访不遇且长期无人居住用户,务必采取断气等有效措施,严防发生事故.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利用本地区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巡线检漏频次和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发现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预警,督促抓好整改.
        六、坚持综合施策,着力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水平.无论是全国还是我省数据,都反映用户端事故依然是燃气事故的大头,使用不合格“瓶、管、灶、阀”、用户操作不当是用户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暗访发现,我省用户端问题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非居民用户用气环境问题隐患较多,必须坚持“技防”“人防”并重,不断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水平.一方面,务必按期完成“三件套”加装升级任务.2024年底前,各地所有燃气用户要全部完成橡胶软管更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全部按规定加装金属波纹管、报警器、切断阀,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各级消防、商务部门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切实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近期,省工作专班联合青岛市城管局制作发布了40个安全用气宣传短视频,12月底前,各地要协调当地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播发.同时,要在坚持好的做法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端安全用气和应急防范能力.
       七、坚持打非溯源,持续巩固扩大瓶装液化气“三黑”清零成果.中央纪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督导组要求,要坚持追根溯源,铲除“三黑”生存土壤,实现“三黑”动态清零.暗访发现,个别县(市、区)仍存在“三黑”问题线索,暴露出地方打非治违推进不够有力,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消除“三黑”生存空间.一是确保清零见底.对省级暗访移交和各地前期发现的“三黑”问题线索,各市工作专班要召开专题会议,逐条逐案分析,对县级核查不属实的,市级要逐个提级调查审核,确保省级和各地前期发现“三黑”线索清零销号.下步,省工作专班将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对尚未按期清零的进行督办约谈,对上报清零的组织暗访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二是常态联合打击.各地要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三是不断加大违规燃气具生产销售打击力度.问题“瓶、管、灶、阀”是用户端燃气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燃气安全方面的顽症痼疾.各地要聚焦小五金店、城郊接合部等薄弱区域,持续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具的打击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八、坚持严管重罚,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河北燕郊“3􀅰13”燃气爆炸事故,基本确定为第三方施工破坏所致.因此,全国专班明确,这一轮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重要切入点就是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6起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件,对燃气管道安全运行造成巨大压力.省专班在深入研究发生第三方破坏原因基础上,起草了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完成征求意见后要尽快印发.12月20日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机制相关文件,明确各部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健全防范第三方破坏机制,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一是保护范围“应划尽划”.12月底前,各地要对燃气管道和厂站设施逐一建档立册,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划定保护控制范围,明确保护措施.二是施工作业“应管尽管”.坚持“台账全覆盖、保护全过程” ,对市政道路挖掘、小区楼宇改造等施工作业,要采取手续报批、书面告知等形式,通报燃气管理部门或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准确详实的资料,与施工等单位一起落实全过程现场管护.三是破坏管道“应罚尽罚”.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第三方破坏管道事故,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形成高压、严惩态势.以上八项重点攻坚任务,是我们年底前“回头看”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扛牢维护燃气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要强化领导统
筹.各级政府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好市级统筹、属地组织、专营单位实施、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调度督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
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牵头抓总、督导落实、协调各方作用,加快推进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大局观念,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跟踪问效,用足用好提醒、约谈、问责等工作方法,加强督导帮扶,
推动深层次矛盾问题化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最小管控单元”和“最后一公里”.
      同志们,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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