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各公司,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泰安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泰纪发〔2014〕16号)、《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泰纪办发电〔2014〕9 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内党员干部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对系统内党员干部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一、须进行规范的婚丧喜庆事宜范围
集团公司党员干部员工尽量不操办没有必要的婚丧喜庆事宜,对确需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建房乔迁、生日寿诞、婴儿满月、调动升迁、病愈出院、出国出境、立功受奖等事宜,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做勤俭节约、倡树新风的表率,要按规定进行事前、事后报告,党员干部员工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报告情况进行提醒或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提醒工作
1、各单位和各级党组织要对报告人采取谈话提醒和书面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
2、谈话提醒最少委派2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由报告人所在单位纪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报告人进行谈话提醒。
3、谈话人要向被谈话人全文传达泰纪发〔2014〕16号、泰纪办发电〔2014〕9 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泰安市泰山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提醒书》一式二份,其中被谈话人留存一份,所在单位备案留存一份。
4、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各单位应在接到事前报告书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告人进行提醒。
5、操办丧葬事宜的,各单位应在接到报丧通知后、发丧前对报告人进行提醒。
三、严格执行操办婚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1、党员干部员工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由本人填写《党员干部婚嫁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前)》,提前10 个工作日报告拟办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形式、标准、规模、人员范围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打算等。在操办完毕后10 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形式、标准、规模、人员范围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2、党员干部员工操办丧葬事宜的,应由本人填写《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后)》,在操办完毕后10 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形式、标准、规模、人员范围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
3、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实行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报告书由集团公司党委审核备案,各公司其他党员干部员工的报告由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备案。
4、集团公司党委将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员干部员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进行抽查,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目标。对未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贯彻意见和办法,确保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附:1、党员干部员工婚嫁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前)
2、党员干部员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后)
3、《泰安市泰山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提醒书》
4、中共泰安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泰纪发〔2014〕16号)
5、《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泰纪办发电〔2014〕9号)
中共泰安市泰山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附件1
党员干部员工婚嫁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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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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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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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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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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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 审 核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填写本表向组织报告;2、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形式、标准、规模、人员范围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打算等;3、本表由本人填写,一式三份,经单位党组织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并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附件2
党员干部员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事后)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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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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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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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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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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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 审 核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在操办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本表将办理情况向组织报告。2、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形式、标准、规模、人员范围以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3、本表由本人填写,一式三份,经单位党组织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并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