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发改价格〔2019〕220号
泰山燃气集团,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和原市物价局《泰安市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泰价格发〔2018〕79号),经市政府同意,核定我市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0元(含泰山燃气集团配气价格每立方米0.06元)。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